终于见到活的了!55555——厄,这么说有点不太好,毕竟这次不是去动物园,汗。但亲眼看到&亲耳听到偶暗恋已久的梁慧星,激动的心情的确是无以言表。
当然,以下,对法律没兴趣的或者压根不知道梁慧星是谁的可以不用浪费时间看了。
这次的暨复旦大学博士生论坛法学分论坛-长三角法学论坛,梁慧星的讲座:物权法的前沿问题定在今天上午9点东辅楼103,我八点一刻赶到的时候,103已经基本没有站的地方了,汗,乌泱乌泱的,很多人都是不到8点就来等了,闲谈中,还听见有人7点就来了
,不光是附近的华政上大,还有南大苏大赶过来的。黑线,原来“梁粉”这么狂热的……
我本做好了站两个小时的准备,工作人员善心大发,临时决定“鉴于大家对梁老师的热爱”,开放了另一个比较大的阶梯教室。哦也~只是……说大么,其实也不到200个座位,对越挤越多的“梁粉”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
由于场地的紧急转移,导致座位资源的重新配置,虽然对如我等姗姗来迟的梁粉是极大利好消息
,但对已经占据座位的既得利益者无疑是一次“下岗再就业”。于是又是一次血腥的资源重组……||||
开场前半小时,已经坐满,但实际上1/3的座位上都放了包、书等杂物,估计但凡上过大学的筒子都清楚,这就是大学里不成文的“习惯法”:占座。其实说起来既没有强制力也没有后果性,但基于大家同样的“法律意识”,虽然明明觉得不公平,但绝大多数人都宁可站着或坐在地上,也不会去动那个哪怕只是放了一本薄薄的练习本的座位。不过也有例外,我后排一个女生占的座位,中途被一人男人一屁股坐下去了,该男稍有些年纪,估计是校外人士,不谙校内“习惯法”,坐下后还很有些得意的看着四周老老实实站着的人
。估计那占座的女生也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很愣的看着那男人,半天才说:同学,这里有人了。男人环顾,说:人在哪?女生忙说:马上就来的。男人说:那就是现在还没有咯。女生有点怒了,说:我先占了啊。男人也很不高兴的说:先占还有代理的萨?女生更怒了,说:我有放书在座位上面,已经公示了!男人翻翻白眼说:有登记萨?……
(以上,可能需要一点法律常识才明白好笑在哪。不过,其实物权法已经取消先占的规定了)
百无一用是书生,大家唇枪舌战半天,到底那女生也不好动手拖人走,只好坐在那里生闷气发短信。虽然平心而论我觉得坐下去的男人并没错,不过在这样的潜规则气氛里,无疑是要触犯众怒的
。
这时,旁边站着的路人甲对路人乙小声说(这一幕显然是在做戏给那男人看
):你看,其实要坐很容易的,不如我们也去找地方坐吧。路人乙大声说:你怎么能那么没素质的!路人甲马上做谄媚状说:抢女生座位这种事当然是打死我做不出来的,不过可以试试男生……路人乙打断他,做义愤状说:以后出去别说我认识你,太给我们交大丢人了!
坐着的男人显然很窘,周围开始笑——如果不是复旦学生大概不能理解这种“非常复旦”的幽默,即:通常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说自己是交大的,他就等于在绕着弯子说我是复旦的。(虽然我也不太明白为啥我们最喜欢拿交大(交通大学)而不是别的学校开刀。谜。)
好象说了很多废话,汗。
9点的时候,梁慧星终于来了,戴着很大的黑框眼镜,皮肤有点黑,没什么表情,也没什么动作,很低调的样子,如果不是那身满鲜亮的黄色西装,完全是扔在人堆里找不着|||
坐在台上,左手是我们白净温文的S院长,右手是我们年轻有为的J副院,倒显得伊是最不起眼的一个。
开始说话了,声音很低,很沙,带点口音,没什么起伏,也完全没有之前很多来复旦做讲座的教授惯有的趣致和倜傥。那说话是倘若同步打出来就是一篇法律意见书甚至论文的严肃和条理,几乎没有一句废话;论点的跳跃和铺陈飞快,不是在对物权法做整体观察,而是局部解剖,耕地改革、征用制度、物权变动、房随地走、物保人保、集合抵押、预告登记、善意取得、权利质权、应收账款……甚至细节到第122条新增的“海域使用权”的海域区分线究竟应该如何划分这样的技术性问题,好象奥卡姆剃刀一样,把那些空洞无物的普遍性问题都剔除掉了,只留下他认为需要说、值得说的部分,他似乎默认下面坐着听讲的人都对法律和他近似的熟悉,而事实上,如果对物权法全文没有七八分熟的人估计会跟不上他的思路。总之,梁慧星似乎不是在给大学生研究生层面的受众做专题,而是在和人大常法工委做可行性报告。
怪不得之前有人就说梁慧星的书好看,讲座不好听,因为伊的讲座也像书,但它不会等及你回头翻上一页
。
期间,说到为很多人质疑的第117条用益物权的设计中居然把动产也规定进去了(中国堪称世界首例||||),梁慧星说:“……用益物权部分所涉及的四块类型化全是不动产,至于为什么一般规定里规定了动产,是因为法工委采取了某位学者的意见……”,于是下面开始有了会心的笑声,大家都很清楚那是指经常和意唱反调的王○明。 (我本人也相当不喜欢王○明)
——似乎这是全场唯一的一个笑点
。
关于之前的“违宪”凤波,提到当时紧急召开会议强调了平等保护原则绝不能动摇,之后南方周末评论曰“从未有过的坚定”,梁慧星此时还是有点激动的,我能想象一个为民法的自由平等奋斗了一辈子的学者对这一点近乎固执的坚持。对那不伦不类的第56、57条,梁慧星无奈的说:“……这是中央的让步。他们,让步了。”
毕竟法律是社会的法,不是学者的法,在这一点上,中国法是不可能做到好象德国民法那样完美到令凡人仰止的,法工委在这点上让步了,牺牲了体系的纯粹和逻辑的严谨,为了政策和舆论。不这么做的话,也许物权法还要再晚N年才能出台。一部及时、有缺陷的物权法,和一部永远在“草案”阶段的完美的物权法,学者们也无奈的让步了,他们选择了前者。从学术到现实,从应然性和实然性,博奕和谈判,坚持和让步,一稿二稿三稿四稿……仿佛菜市场一样喧嚷的讨价还价……这是学者永恒的悲哀之堑。
专题部分主办方给了60分钟,梁慧星讲了62分钟,和之前复旦的很多率性而澎湃的讲演比起来,简直是钟表般的精确和冷静。他也不会说多余的话,除了法律的研究,他似乎没有兴趣分出裕余来给其他部分。
之后是提问部分,问了六、七个问题,一开始几个人的问题太长,明明三句能说明白的事要夹七句废话在里面
,导致后面很多人都没时间问了。不过好在大部份问题不算白(最后一个女生关于浮动抵押的问题,梁慧星还说,提得很好。),不然我也觉得满丢人的,觉得梁慧星会不会在心里想:复旦的学生就这点水平么?
不过梁慧星的回答问题也让我再次的感慨——
他有点无聊了似的一手托着腮撑在桌面上,学生一旦问完了,就完全不假思考的回答,仿佛那些听起来尖刻的问题,无论是大的制度衔接,比如有人问的物权行为和善意取得的关系、土地制度的改革模式,这些足可以写博士论文的问题;还是细小的如第180条第4款的在建船舶的适用问题,似乎在他看来都不过是他八百年前就考虑烂了的小儿科。他只是稳稳的按照他的步调,丝毫没有被提问者带着跑。低着眼睛,平静的,近乎平淡的自顾自说着多少条多少款和少条多少款的关系,层层剥进,横比纵比,而完全不顾下面的人到底能不能反应过来那些数字究竟指什么
,还有制度渊源、价值取舍、法律操作……等等方面,思维没有半刻的停滞和零乱,完全是心中琢磨千遍的熟悉,不得不让人感叹,在民法的范围内,无论你的问题怎样试图推陈出新翻腾突围,都逃不过这位泰斗早已竖好的五指山去。
我不自觉的想到了柯南道尔所说的,虽然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合作伙伴,但后者通常起的作用不过是前者引发思维起始点的小机关,与其说前者在对着后者说话,不如说他是在借助后者发泄思想而已……也许这样说对论谈交流思想的平等主旨不恭,但确实梁慧星就给我这样的感觉——这不是我们对他的提问,而是他对我们的提问——提问我们的水平到了能问出何种问题的程度。
身边的学生不自觉的咕哝说:牛人啊……牛人啊………! 虽然这样的形容似乎太鄙俗,但我也找不出其他形容,只能在心里跟着默念:牛人啊……牛人啊………!
以前也有很多知名的律师来复旦讲演,他们通常都能说会道潇洒风趣,现场气氛也很活跃,有时候还会送书送东西和主动签名,就这些来说,梁慧星的讲演是真没啥好玩的,更没有东西送。但那些律师们的讲座,兴奋完了之后,我似乎除了羡慕人家留过几个洋买了几栋房月入几万几十万……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感慨了。即使是之前李敖来复旦的口灿莲花出语惊人,我也觉得多少有些马戏团做秀的意思,听个热闹而已。
但今天,坐在会场,看着台上那沉闷的无表情的老头,听着他几乎毫无热度和技巧的讲演,我不由的第N遍的在心里泪流满面的默念:
牛人啊!





有机会一定来上海瞻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