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软件:PHOTOSHOP
用时:加起来大约8小时
感想:
其实我并不喜欢这种陈淑芬式的风格,只是想试试看这到底是什么难度——试下来——
不过如此。
当然,我不是专业的,我没有上过正统的美术课,也没有专门出国去学画,我甚至没有买过一本PS的教材(那些远不如PS自带的HELP有用!)我所有的积累就是看漫画和插画——观察是最好的学习工具。
其实偶的草稿真是非常难看,拿出来会笑死小朋友的那种,但事实证明;PS就是这么神奇。再给我8个小时不会整得比陈淑芬或者德珍、丁琳难看,至少也能拿去卖钱了。
但这纯粹就是拿时间换效果的画法,无休止的涂抹、模糊、滤镜、叠加……好像机器人一样,一点一点的局部放大,一笔一笔的修。作画的过程是毫无快感的,最后完成的时候勉强有一点成就感,觉得——居然也坚持下来了啊!
有时候很佩服陈淑芬他们,觉得如此痛苦的作画,他们怎么能坚持数年如一日呢?或者,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快乐的——也许对一个女人来说,爱美的天性会使得这种打造绝世美人的过程带上自我代入的影子,从而变成一种自我满足。
但是我无法满足。也许会被很多人骂,但那些美丽的脸蛋实在无法在第二眼引起我的热情。
用一位老兄的话说——
“那都是美丽的尸体。”
为什么我还要画呢……望天,我也不知道啊,我果然还是有不服输的心的吧。但也是只有这样了,PS终究只是一种技术,用它可以画出这样美丽但空洞的画,但我却无法用它达到Vlye、Craig Mullins或者Dan Milligan的境界……
最近看了Jaime Jones的画,真想死——为什么上帝总要创造出这种傲岸的天才少年来让我们凡夫俗子绝望?
真美啊,那种顽张的生命力和率性的洒脱感真是让人不能相信他才19岁啊。
天才果然是被上帝造出来嘲笑世人的。究竟是怎么样做到的啊!但即使是技巧学得足够快,那种透露在画面里的历练和沧桑又是什么呢?照片里的少年有着被晒红的脸庞和微微的雀斑,街头POP的打扮——
19岁,年轻真好。



谁是“彦”??和偶同名,“彦”古代指有才学,品德高尚的人。